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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第三届“仙桃工匠” 选树活动通知
时间:2021年02月23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 加入收藏 】【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沙湖、九合垸原种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仙桃工业园,排湖风景区,市直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号召动员全市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奋发有为、全力拼搏,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贡献智慧和力量,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21年第三届“仙桃工匠”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和人员

从2021年2月开始,面向全市各行各业开展第三届“仙桃工匠”选树活动,评选出一批具有突出工艺专长、掌握高超技能、体现领军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仙桃工匠”。通过选树活动打造“仙桃工匠”品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将更多的产业工人纳入到科技创新体系中,建设一支与仙桃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的高技能产业工人队伍。

(一)选树范围

第三届“仙桃工匠”选树活动重点聚焦我市主要产业板块,侧重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一线职工。以下人员不参加本次评选:已获市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仙桃工匠称号人员;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人员;离岗人员;现役军人;外国人及持有外国绿卡的人员;男60岁、女55岁(含)以上人员。

(二)选树人员

本次选树活动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考虑不同行业和领域的代表性,注意推荐非公经济组织的优秀代表和优秀农民工,优先考虑在省级以上技能大赛(比武)中获得较好名次以及获得省级以上“技术能手”、“技能大师”称号的职工。

二、选树条件

“仙桃工匠”参选对象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是仙桃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在岗职工,具备工会会员身份,目前仍在一线岗位直接从事生产、技术、研发等工作。除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一)体现工匠精神。潜心钻研技艺,追求极致成果,具有执着专注、精益求精、协作共进、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

(二)拥有绝活绝技。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一定的理论知识,拥有高超技能,在本行业、本领域、本职业(工种)处于领先水平,具有较高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发挥引领作用。善于攻坚克难,带领团队解决实际问题,善于向职工群众传授技艺、传播理念、传承精神,乐于帮助并带动身边职工群众共同进步、共同成长。

(四)取得重大成果。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在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取得重要成果。

(五)创造良好效益。工匠技艺及创新成果转化得到社会共享,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选树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优中选优、公开透明的选树原则,确保选树对象的先进性和程序的规范性。

(一)基层推荐(3月26日前)。所有推荐对象必须经民主推荐、逐级申报。被推荐对象须经本人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社区(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各地党委、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要对推荐对象进行专题研究和讨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考察(3月29日- 4月2日)。“仙桃工匠”选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组建考察组深入相关单位,通过听取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观看成果等方式,做好推荐对象把关、审核等工作。对被推荐人进行资格初审后,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审议产生初审对象。

(三)联合审查(4月6日- 4月9日)。所有推荐对象要征求市公安局、市卫健委等部门意见。其中,被推荐对象是企业负责人的,须征求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部门意见,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还须征求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审计局等部门意见,非公企业负责人还须征求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等部门意见;被推荐对象是企业一线职工、农民工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证明材料,外地农民工由工作所在地推荐;被推荐对象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

(四)专家评审(4月10日- 4月12日)。建立由相关领域知名专家、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网络媒体等各方面人员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对初审对象进行集中评审,确定“仙桃工匠”正式候选人。

(五)网络投票(4月13日- 4月17日)。对正式候选对象进行为期一周的网络投票,同时通过仙桃日报、仙桃电视台、仙桃电台、中国仙桃网、仙桃工会网公开发布消息,进行舆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投票。

(六)公开审定(4月19日- 4月23日)。网络投票结束后,“仙桃工匠”选树工作组委会将入围对象基本情况及网络投票结果报送市委、市政府审定。

(七)总结表扬(4月25日- 4月30日)。在“五一”前召开总结大会,由市委、市政府对“仙桃工匠”进行命名,颁发证书、奖牌,发放奖金。同时,对入围“正式候选人”对象授予“仙桃五一劳动奖章”。

四、工作要求

仙桃工匠选树活动是市委、市政府安排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选树工作要求,认真抓好组织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抓好仙桃工匠选树工作,成立仙桃工匠选树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委办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朱慧玲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委人才办、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等单位责任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由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李至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选树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各地、各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因时、因地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流程,强化环节把控,切实搞好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选树工作,确保选树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二)确保选树质量。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严格选树条件标准,认真落实推荐申报、会议审定、媒体公示、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程序;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坚持自下而上,真正把体现工匠精神、拥有绝活绝技、发挥引领作用、作出突出贡献的产业工人选树出来;要切实弄清推荐对象的职务和职业技术资格、从事技术岗位时间、曾获荣誉等情况,不得瞒报、虚报和漏报,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推荐申报。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强化宣传动员。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仙桃工匠”选树活动的意义,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和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选树活动;要紧紧围绕“怀匠心、践匠行、做匠人”“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深入开展工匠事迹宣传和主流舆论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群众践行工匠精神的热情,引领广大职工群众为加快建设武汉城市圈西翼中心城市,打造江汉平原明星城市贡献力量。

(四)及时推荐上报。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推荐上报工作,于3月31日前将《2021年第三届“仙桃工匠”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1)、《仙桃工匠推荐对象签署意见表》(附件2)、职代会纪要、党组织或行政会决议、公示证明(推荐对象公示照片、公示结果说明)、荣誉证书、个人详细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纸质和电子版报仙桃工匠选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274031710@qq.com);4月下旬,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要求,填报《第三届“仙桃工匠”推荐审批表》(附件3)(一式两份)。

附件:1.2021年第三届“仙桃工匠”推荐对象汇总表

   2.仙桃工匠推荐对象签署意见表

   3.第三届“仙桃工匠”推荐审批表

点击下载文件:仙桃工匠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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